“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筹办通告

【字体: 时间:2006年09月19日 来源:新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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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肖传国诉方舟子一案由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荒唐判决以来,许多新语丝的网 友都表达了尽快建立科研打假基金的愿望,并陆续在新语丝进行了一些讨论。 2006年8月初, 十名志愿者在美国成立了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筹办 委员会,正式开始了科研打假基金的筹办工作。目前,筹办委员会正在办理相关 的法律手续和草拟基金会章程。在未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将通过新语丝网站及时 通报科研打假基金的筹办进展,并在适当的时机、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广大关心基 金会运作的网友进行政策咨询,也欢迎广大网友通过email联络我们献计献策。 基金筹办委员会现阶段的联系方式是:admin@osaic.org。

  

  自肖传国诉方舟子一案由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荒唐判决以来,许多新语丝的网
友都表达了尽快建立科研打假基金的愿望,并陆续在新语丝进行了一些讨论。
2006年8月初, 十名志愿者在美国成立了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筹办
委员会,正式开始了科研打假基金的筹办工作。目前,筹办委员会正在办理相关
的法律手续和草拟基金会章程。在未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将通过新语丝网站及时
通报科研打假基金的筹办进展,并在适当的时机、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广大关心基
金会运作的网友进行政策咨询,也欢迎广大网友通过email联络我们献计献策。
基金筹办委员会现阶段的联系方式是:admin@osaic.org

  我们注意到沈璐先生于2006年9月7日在新语丝刊出《三论科研打假基金(兼
综述)》一文,对新语丝最近关于打假基金的相关讨论进行了一个总结,并提出
了若干建议。在此我们愿意对相关的几个问题表达一下基金筹办委员会的看法。

  1. 基金的设立

  如沈璐先生所述,我们选择了在美国设立基金,初期的运作将主要由发起基
金会的海外发起人和其他志愿者一起负责,待基金会在美正式设立之后,我们将
会进一步考虑如何接受海内外捐款、国内网友如何参与以及基金会如何在国内合
法运作等相关的细节问题。

  2. 基金决策的形式

  在基金会的筹办时期和运作初期,为提高运作效率,我们决定实行筹办委员
会基础上的合议决策机制。在基金会逐渐步入正轨之后,我们计划进行面向网友
的政策咨询,以期制定出一部兼顾决策民主和执行效率的基金运作指导文件,对
委员会的组成、权利、任期以及委员会成员的选任、罢免、监督等问题做出具有
可行性的规定。

  3. 方舟子的参与

  如沈璐先生所述,方舟子先生及其主办的新语丝网站是国内科研打假的主力
军,也将是基金会未来的主要潜在受赞助方之一。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方舟子
先生不参与基金会运作是更为妥当的安排。

  4. 基金的诚信机制

  我们完全认同沈璐先生的看法,为了保证基金会能够长期运行并得到广大网
友的支持和稳定捐助,透明的财务收支管理将是非常重要的。尽管目前基金会的
章程尚未正式出台,筹办委员会已经初步决定采取两个主要措施来实现财务透明:
1) 在基金会网站公布捐款明细供捐赠者核对;2) 基金会的全部支出将由一位独
立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定期审核,审核结果也将在基金会网站公布。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发起人、筹办委员会主席:

Feng Zhang, Ph.D., CFA       
Portfolio Manager / Quantitative Analyst
Fir Tree Partners (a hedge fund), Miami, FL, US

200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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