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导师资助制,需要什么前提条件?

【字体: 时间:2006年08月08日 来源: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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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导师资助制,是指导师拿出科研课题的部分经费,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补贴。而实行导师资助制首要的前提条件,是导师必须有充足的自主支配的科研课题经费。有人认为,我们国家大学的科研实力还不足以支持全部的研究生教育。而且,为什么要推行导师资助制;导师如何要资助学生;能够提供多大的资助;导师给学生提供资助以后,他和学生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上述的很多问题讫待研究,如果解决不好,实行导师资助制就有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刚在上海落幕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大学校长们普遍认为,研究生培养改革是未来几年高校的重点工作之一,因为研究生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收费是一个趋势。据了解,2006年将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高校有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武汉大学。

    研究生导师资助制似乎已是箭在弦上了。就此,本周刊将采访相关专家、导师、学生,陆续刊登。

    国外是怎样实行的?

    别敦荣(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导师资助制在国外大学的研究生教育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国外的研究生教育中有两种资助方式,一种是学校资助,就是学校提供奖学金。奖学金对国外大学的外国研究生是很重要的,外国留学生除非很富裕自费去学习,其他的都要通过申请奖学金。我国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生大多申请的是这种资助。

    另一种就是导师资助。导师资助的对象大多是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导师基本上不向硕士研究生提供资助,因为硕士学位在一些国家是过渡性学位。一部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时就可以申请学校奖学金或者是导师资助,但如果他只是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和导师一般是不提供资助的。

    导师资助的目的是让学生参与到导师的科研中去,这种参与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参与,而是去协助导师完成科研任务,导师资助的经费来源是他的科研经费。在国外,不管是欧洲还是美国,一部分博士生的奖学金由学校提供,公立大学奖学金来自于政府拨款,私立大学来源于学校基金。

    至于导师资助,从我了解的情况来讲,导师资助的额度在各个学校也是不一样的,差别还比较大。经费比较充裕的导师提供的资助一般会比较多,反之,则会比较少。没有项目经费的导师,就靠学校奖学金了。比如,近年来,美国大学普遍财政不景气,学校能够提供的奖学金不如前些年充裕,博士生的招生就受到了很大影响。一般情况来讲,能够提供经费资助的导师在国外也不太多。因为国外大学的导师能够申请到比较充分的研究基金的也不多。在美国,大学研究经费的80%以上主要集中在20%的大学中,而在这20%的大学中,科研经费往往又集中在10%~20%的教授的手上。

    在国外大学,导师对学生的资助包含面是比较宽的,一方面要资助学生的学费,另一方面要资助生活费。导师实际提供的经费,往往相当于这个国家国民收入的中等或中等偏下的水平,这样就可以保证博士生的生活水平不致于艰难。我国在国外留学的很多博士生拿到学校奖学金或导师资助以后,生活还是比较宽裕,。所以,导师必须很有实力,否则是难以提供资助。

    为什么要推行导师资助制?

    别敦荣:我国部分大学现在试点导师资助制,有人说是为了解决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尽管不能说这个说法没有道理,但实际上却不可能有太大的效果。原因就在于,我国大学教师的研究经费大都不包括“人力资源费”。有的项目有一点劳务费,但不足以作为“人力费”向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

    有人讲这样做可能增强导师的责任感。在一些大学,特别是一些重点工科大学,有的导师招了学生以后,让学生给导师打工。在有的导师办的企业、公司里,学生成为技术工人或技术研发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往往无偿占用了学校宝贵的教育资源,也占用了学生的青春,在很大程度上还利用了学生的智力。这是很多学校领导深感“棘手”的问题。实施导师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导师的行为,你要用学生参与你的项目、参与你的生产或开发,你就得向学生提供资助。从这个角度来讲,导师资助制有一定合理性。

    从学生方面讲,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其责任感。没有导师资助的时候,导师和学生是一种纯学术上的联系,学生拿的钱是国家的、是学校的,跟导师没有关系。导师就是上课和指导论文、做学问,导师对学生缺乏约束力。

    如果导师提供资助,导师的责任感会更强,这样一来就可能给学生和导师的关系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导师带学生就不只是简单的学校安排导师带学生的问题了,导师要参与到学生的选择中来,要给学生提供学习的“机会”。如此,学生的责任心就会更强,还可能增强学生对导师的依赖性,让学生更自觉参与导师的研究或协助导师工作,更好地按照导师的要求去学习。

    张亚群(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在这里,我们应该首先明确,为何要推行这项改革?初衷是什么?要收到什么效益?认清这些问题,可减少盲目性和“跟风”,避免为了改革而改革。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目前大多借鉴美国的经验。国外为什么要实行导师资助研究生制度,为什么国外能够推广这一制度,我们在借鉴导师资助制的时候,也应同时认识该项制度背后的潜在因素,即使在美国,也并非所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都由导师课题资助。

    中国要借鉴这项制度,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打破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平均分配”,可以激励导师重视科研、鼓励科研。如果想多带研究生、多培养人才,就要多争取课题,取得更好的创新成果。同样是100万元培养经费,在平均分配与合理竞争的不同机制下,人才培养的质量是不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导师资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探索,这或许就是其改革的初衷。

    导师资助存在哪些困难?

    别敦荣:导师究竟能提供多大的资助?导师的经费从哪儿来?这是很大的一个问题。我国大学的研究经费的分配很不平衡。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名气较大的教授课题费相对比较充足,一般的教师也难有充裕的研究经费。对于大部分省属院校,甚至包括教育部所属的部分大学,也很难说大部分的导师能够提供资助。

    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导师应该提供资助?那么,是不是说有钱就提供、没钱就不提供?有人讲,工科的老师能提供,文科的提供不了,所以,导师资助主要是指工科的导师应当向学生提供资助。事实上,工科大学也有很大一部分老师是提供不了资助的。有的工科大学科研经费上亿元,或八九千万元,实际上如果仔细地分析这些科研经费究竟为哪些教授所有,就可以发现,都是学校的少数几位教授所申请到的经费,也就是说研究经费是高度集中分布的。教授的科研经费贫富不均是一个现实的现象。

    是不是没有经费就不给招研究生了?或者是有经费就该出?这也是实行导师资助制很难解决的一个问题。现在有的学校的政策是给一个基数,导师有责任一年招一个或两个,如果有经费再提供资助去招生,这个可能解决一些问题,能保证导师都能够招到学生,承担起研究生教育的任务。

    我国大学目前还不具备全体导师有经费就招生、没有经费就不招的条件。如果硬性实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立刻就会降下来。因此,导师资助应该是有限资助,现在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存在一个“基数+增长”的模式,每年各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往往都是在一定数量的基础上增加一部分招生指标,导师资助可以在增长部分实施,但是要保证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模还得靠国家拨款、还得靠学校资助。这是因为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还是培养国家稀缺的高层次人才的教育,研究生教育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国家和整个社会,还并没有发展到谁有钱就去念或导师有钱就去资助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全部由导师资助是不现实的。

    张亚群:导师资助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西方比较流行,我们国家在制度上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研究生教育实行导师资助制,理工科领域会先行一步,因为这些学科国家赞助、各类课题经费相对来说比较多。人文社科领域,尤其是文史哲这些传统学科,及国家的纵向课题经费本来投入就少,导师自己出差、开会都很受限制。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学科要有区别。自然科学也要分工科和纯理论性的学科,如数学科研经费相对较少。同样是文科科研,社会科学比人文方面的经费要好一点;社会科学方面也不平均,同样是经济学,从事理论研究和应用经济研究,它们得到各级政府的纵向课题和社会上的横向课题资助力度都是不一样的。推行导师资助制,建立新的培养机制,一定要分学科、分类实施,不能一刀切。

    从国家层面来讲,也要制定相关的研究生资助和管理政策,要有指导性原则。毕竟中国的高校那么多,一定要有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渐推广。要分清不同类型的高校及学科,根据不同层次研究生教育特点,分步实施。可先在工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试点,因为这类高校的科研资助经费相对多些,而有的学科经费上需要政府或学校扶持,试行起来难度大,也不利于开展研究。

    应该给导师多大的权力?

    别敦荣:导师资助,资助谁?硕士还是博士?导师资助很现实地涉及到导师的权利。为什么要资助学生?并不是说有科研经费就去资助学生。让导师去资助学生可能还不如去请一个临时科研人员来参与课题研究,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因为学生有一个学习的过程,进来后要受教育,而课题研究往往要求马上出成果、解决问题。这样一来,资助谁,是学生还是临时研究人员,导师就有一个选择。

    国外大学的导师资助是很现实的,就是资助能够做课题、能够承担他的科研任务的人。

    如果导师有经费,是不是想招谁就招谁?我们现在的研究生招生体制是否可以突破?国外要资助研究生,完全由导师来决定,他不需要政府、学校去为他“把关”,不需要像国内高校,先通过国家考试,再通过学校考试,然后再由院系集体来决定。导师资助学生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学生能够承担导师的课题研究任务,受资助的学生能够完成他的研究任务,能够成为导师研究团队中的一个重要成员。我们现在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录取中,导师的权力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导师去资助,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政策。如果不协调好,是很难实施的。

    张亚群:理顺研究生教育拨款机制,现在的研究生培养国家也有不少投入,以后实行导师资助,两方面如何统合?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在我国实行完全由导师承担研究生培养经费,必须有充足的经费才能招生,那么,一些传统人文学科、纯理论学科和冷门学科,就难以为继。因此,必须根据学科发展实际,区别对待。

    另外,还有一个前提条件,要增加导师在选拔和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权利,选拔出真正能从事研究工作的人才,学生应该承担适当的学费,国外也是这样。

    研究生学费应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一定的市场机制收取,补偿其培养成本;另一部分应由学校和研究生导师以奖、助学金的形式代为支付。目前在中国,计划内与计划外研究生(公费生与自费生或委培生),学费支付差异很大,计划内研究生一分钱不用交。若实行导师资助研究生制度,相应地就要取消这种计划内外之别,一律收取适当的学费。

    导师和学生之间是什么关系?

    别敦荣:在导师资助制度下,应明确导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在国家拨款体制下,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比较简单,学生来校后就上课,跟着老师做课题,答辩通过就毕业。现在有的导师给学生提供资助,导师给学生发工资、提供学费或生活费,学生叫老师“老板”。显然,实施导师资助制的目的不是要“创造”一批“老板”,而是为了真正改善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

    传统上我国的师徒关系是学生到师父那里学手艺,“师徒如父子”,徒弟当儿子看待。导师资助后,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师生关系,弄得不好,导师会认为,你是我招进来的,是我提供的经费,一切要听我的,从而使师生关系成为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实行导师资助值得大学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索,这对保证导师资助制发挥其作用有重要作用。

    在研究生培养中,也有一种情况,即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导师从课题费中给学生一定的科研补助。但补助与资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资助是要资助学费和生活费,是有固定数量的,要按学期、学年提供。因此,现在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还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要在导师资助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来探索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新型关系。

    张亚群:从学校管理来看,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资助制是不是学校都不用管了,把研究生教学、研究中遇到的困难都推向教师?我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如何把导师资助制度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方案、培养体制融为一体,这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主要承担教学、课题研究和学术指导的责任。不能完全以金钱作为招生取舍标准,把导师与研究生完全等同于企业老板和打工者的关系。研究生教育毕竟是培养高层次人才,改革研究生资助机制是为了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益,这种改革要避免那种“老板和员工”的体制,学生变成了打工者,老师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有的研究生习惯上将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实际上这只是一般“称呼”而已。师生之间不仅是一般经济上的关系,更多的应是“教书育人”。研究生教育改革一定要多方位、多层次来看待,不能只顾及一时的经济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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