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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不合规范 北京教委撤销北外开除女博士决定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6年07月07日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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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电 新京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对被开除学籍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女博士卫英(化名)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因北外在对卫英的处罚当中存在程序不当,遂决定撤销北外关于开除卫英学籍的决定。北外校方表示,他们暂未收到市教委书面通知。
今年4月18日,原北外2002级博士生卫英,因被指利用小广告、电子邮件等攻击其导师而被学校开除。此后卫英因不服学校的开除学籍决定,向校方提出申诉被拒。5月19日,卫英以北外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
市教委:撤销决定并非恢复学籍
昨日,记者在市教委做出的京教法申字[2006]第22号文件上看到,由于北外在开除卫英学籍之前,没有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和申辩,程序不当,所以教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决定撤销北京外国语大学于4月18日做出的开除博士生卫英的决定。
“不能将教委撤销学校的开除决定,理解成为被开除者恢复学籍。”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一工作人员称,教委撤销学校的开除决定,原因是学校运用程序不合乎规范,所以学校应重新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此事重新审查。
该工作人员还称,教委纠正的程序上错误,并没有对事实部分进行认定,因此被开除者是否能够恢复学籍,仍需重新调查后方能认定。
北外校方:未接到教委书面通知
昨日下午,北外教务处一工作人员表示,他已经听说学校关于开除女博士卫英的决定被教委撤销一事,但卫英是否会自动恢复其学生的身份说不好,因为教务处只负责本科生的管理工作,而卫英的学籍管理由研究生处负责。
研究生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讲,目前他们尚未接到市教委的书面通知,因此对是否恢复卫英学籍一事不便发表意见,不过据他们了解,卫英现在已经返回其南京的原单位,听说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崔木杨 毕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