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堵住学术不端

【字体: 时间:2006年07月05日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推荐: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沈文庆

不久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公布了20例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清华教授刘辉造假事件、上海交大“汉芯”造假事件等屡屡曝光,社会各界对近年来暴露出的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的讨论呈现增温趋势,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文庆院士。

  “黄禹锡事件”对韩国的“好处”

  “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不但不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反而会提高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沈文庆院士一开始就开宗明义:“就像‘黄禹锡事件’,我们很多人都看到它的‘坏处’,却没有看到它对韩国的‘好处’。”

  “事实上,由于对‘黄禹锡事件’彻底追查的态度,韩国政府、首尔大学、韩国媒体都获得了国际同行的认可和肯定,韩国学术界的国际地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赢得了尊敬。”沈文庆说:“而且,国际上也普遍认为,经过‘黄禹锡事件’,韩国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风气和机制。”

  因此,我们治理学术不端行为也绝不能姑息,必须动真格的,必须努力净化国内的学术风气。

  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要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关键一点就是要发挥制度的作用,用制度堵住不端行为的源头。”沈文庆说。

  正是出于这个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8年设立了监督委员会,这是专门负责受理科学基金申请和资助工作中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的机构。2005年4月,监督委员会还特别出台了《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八年来,我们监督委员会一直在接受投诉和异议,认真地开展调查,发现问题,根据轻重,严肃处理。这些工作获得了国内外一定程度的认同。”沈文庆说:“我们在接受投诉和异议的时候分两类来进行处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项目’与‘人才’两大资助板块。对项目的投诉,我们会接受,并且进行处理;对于人才板块――尤其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我们在批准之前,首先进行公示,接受异议。公示期间,所有的投诉我们都将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处理。”

  “我们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动真格的。”2005年8月,监督委员会向全社会公布了3份通报,指名道姓地对3位违背道德、违反规定的科技工作者进行了公开通报,同时还对16例已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此举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2006年3月,监督委员会对2005年11月以前受理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初核、调查和处理,发布了2006年第一期简报,向社会通报了20个已经查实的案例。简报将部分案例隐去名字和单位名称,将其主要事实与处理决定予以公布。

  “可以看出,无论是剽窃论文,还是申请项目弄虚作假,都旨在通过申请,获得相关部门的资金资助。”沈文庆说:“我们向社会公布的目的是希望能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为何要隐去姓名和单位

  在回答记者“为何要隐去姓名和单位”的问题时,沈文庆说:“因为我们感觉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还没有达到必须要将他的所有信息公布出来的程度。基金委与项目依托单位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没有权力对违规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理。”

  沈文庆介绍,总的来说,基金委处理的违规事件在申请的项目中的比例并不是很高。2006年受理的项目申请有6万多件,有投诉的应该在100到200之间。基本事实得到多方认定后,监督委员会才会据此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最后处理的大概在20多项,都是以事实说话。”

  “在我们接受的投诉中,大部分是属于信息造假,例如擅自拔高自己,或者在研究组里加上莫须有的人名,造成了竞争的不公平性。”沈文庆说:“还有一类是有些人申请书中的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是从别人的申请中抄袭过来的。”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我们在接受投诉的过程中,还通过各种信息反馈来完善我们的规章制度。举例来说,我们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有公示和异议期,这就是接受了很多科学家的意见,在运作过程中为完善制度而形成的。”

  根治不端行为要依靠制度

  “根治不端行为要依靠制度。”沈文庆说:“我们接受投诉和异议,进行公示,这些办法保证我们在基金评审的过程中体现公平和公正。”

  多年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逐步完善评审机制,防止不端行为的发生。沈文庆说:“我们相信,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虽说不能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从源头上堵住这些行为,从而引导科学基金流向最需要的地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都依靠专家,是否立项和资助经费的数额等都由专家决定,而基金委的工作人员是不能干预评审的。评审组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4年,每届更新约50%,1986年至今已组建了十届学科评审组。沈文庆透露,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考虑建立专家诚信档案。

  此外,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基金委在评审中还执行了严格的回避制度。比如,自然科学基金委专职和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同行评议专家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的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等等。

 

相关新闻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 搜索
  • 国际
  • 国内
  • 人物
  • 产业
  • 热点
  • 科普

热搜:学术不端|制度|

  • 急聘职位
  • 高薪职位

知名企业招聘

热点排行

    今日动态 | 人才市场 | 新技术专栏 | 中国科学人 | 云展台 | BioHot | 云讲堂直播 | 会展中心 | 特价专栏 | 技术快讯 | 免费试用

    版权所有 生物通

    Copyright© eBiotra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信箱:

    粤ICP备090634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