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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立科研资金管理新机制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6年07月31日 来源:中国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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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月26日电 深圳企业再也不用花心思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了,因为深圳科研经费不会再给项目投钱,而是对企业上年度科研投入按比例无偿资助。只要企业肯在科研上投入,经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评估审计,就可找政府报销了。以改革创新著称的深圳,两年前在全国率先对科技三项经费管理进行改革,设立科技研发资金。今天再对科技研发资金管理进行改革,以期适应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战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效的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体制和机制。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局长刘忠朴介绍,此次研发资金管理改革,一是强化政府科技研发资金的综合计划功能,形成针对不同创新活动的系列计划。共设立包括“企业研发资助计划”、“非共识技术创新计划”、“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科技贷款贴息计划”、“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计划”、“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计划”、“留学生创业资助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资助计划”、“技术标准研制资助计划”、“软件企业CMM认证资助计划”11个计划,基本覆盖了自主创新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大大提高了资金计划的针对性和政策引导功能;二是公务员逐步退出政府科技资源的分配环节,成为资源配置规则的制定者、资源配置过程的监督者和评估者。彻底改变了过去公务员主导的项目评审制,公务员从资金分配环节退出,增强综合计划、监督、评价等职能;三是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政府科技资源的配置,发挥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在公务员大幅度退出资源分配环节的同时,着重引进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种市场主体参与资源配置过程。在企业研发资金资助计划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核定企业研发经费作为政府资助的主要依据,从而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功能;在贷款贴息计划和无偿借款计划中,引进银行、担保机构作为评审的主体;对公共平台计划、孵化器资助计划、留学生创业资助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等实行以专家评审为主的方式。逐步使市场主体在科技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基础作用;四是构建与创新链相匹配的自主创新资金链,使各类创新活动和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带动社会资源向创新链的各个环节聚集。在创新链的上游,通过公共平台计划、非共识项目资助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等支撑公共科研机构、大学、民间创新等原创型创新活动;在创新链的下游,通过企业研发资助计划、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贷款贴息计划、国家和省项目配套计划等推动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此次深圳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制订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操作规程》和《2006年深圳市科技计划申请指南》,以各种计划保障政府科技资源的配置。“企业研发资助计划”在管理流程设计上,把原来企业申报项目为主改成企业研发经费的核定报销制,大大缩小了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标准资助计划、国家和省项目配套计划、创新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软件企业CMM认证资助计划、非共识创新项目资助计划等实行审核备案制,其余计划都以专家评审为主。通过这种调整,使得科技管理真正实现了重心上移,加强了宏观战略、规划、计划、监督、评价等职能。
深圳市对此次改革非常重视,不但到美国、新加坡等国考察,还派员在香港相关机构挂职学习。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刘应力称,要实现深圳的政府科技管理模式的变革,已经不仅仅是深圳自身发展的需要,还将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带来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