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命科学研究与海关:一个没有解开的心结

【字体: 时间:2006年04月25日 来源: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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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读者点评道:最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很矛盾的心理。国家安全当然很重要,不排除有危险分子存在,但是我们都是合法的单位学校,为什么还要这样?国外的人都很慷慨的送给我们,却卡在国内,中国人何苦为难中国人?这也是影响中国科学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

  

 生物制品与试剂的“易出难进”现象

    最近,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生物医学系教授帅克,来北京与国内几位生命科学领域科学家讨论进一步合作,《科学时报》记者希望他谈一谈中美生命科学发展的现状。不料见面时,他对记者说了这样一番话:

    “在我看来,中国生命科学发展的势头很好,政府高度重视,有一批高水平科学研究人才,科研设备也已不亚于国际一流。但在与国内同行的交流中,我们一些生物材料的交换使用很不顺畅,这非常影响中国科学家快出成果、早出成果。比如,我给上海生命科学院合作者寄的细胞株和抗体,过不了海关,被退回去了。而这些生物材料和试剂在美国和欧洲进出关是通行的。

    “现代科学的竞争就是讲究速度。珍贵的生物样品常常需要花很多的时间、人力和财力来制备,但国外很多这样先进的生物样品却不能及时传送给中国科学家。在生物制品和试剂的交流中存在‘易出难进’的现象,人为地导致了中国生命科学研究更加落后于发达国家。当然,有些生物制品的确具有危险性,中国海关对生物制品和试剂进行严格的检查,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反映了他们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但用于科学研究的很多生物样品是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这些生物制品和试剂即使在当前对恐怖活动‘戒备森严’的美国也是顺利通行的。我们显然不能片面地怪罪中国海关,但我们现在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你是记者,是否可以弄清楚?如果你想采访我,我没有其他想说的,只想说生物制品和试剂的顺利交流对中国生命科学发展太重要了。”

    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

    帅克教授介绍的情况,是个别现象?还是中国生命科学家的普遍问题?为此,《科学时报》记者走访了一些相关科研机构,得到了很有趣的回答。

    各科研机构与海关直接交往的是其设备处的工作人员,有的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现象,有的说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但现在已经不存在这种现象,只要事先与海关打招呼或办好手续,研究用生物制品和试剂入关基本顺利。

    但从事研究的科学家们告诉记者,他们常遇到另一番景象。

    中科院生物物理所需模式生物线虫,用于研究老年痴呆症发病机理,据悉,这是一项国际合作研究。据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相关科学家介绍,国际线虫研究中心已有一项协议,免费为世界各国相关科研机构提供该中心生产的转基因线虫,但仅限于实验室使用。2005年12月,美国波士顿为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寄来活体线虫。一般情况下,活体线虫存活期为3~10天。在入关时,中国海关要求办理隔离检验检疫手续,活体动物按规定要求在指定地点存放两个月。可想而知,这批线虫只能死在海关的指定地点。生物物理所则无法实现实验预期进度,数月后,该所改用其他方法,重新进口了一批。

    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副主任、****陈晔光教授介绍,去年年底,他与美国哈佛医学院实验室的合作伙伴商量妥,哈佛为他免费提供干细胞样品。一般情况下,他需要的这种干细胞每株5000美元,用干冰运送。他与哈佛医学实验室签订了合同,不用于商业化,并把所有手续全部办齐。但国家有规定,海关见到干冰一律不允许入关。

    陈晔光说,“我在美国时,一般通过FedEx公司交换,非常快捷地拿到样品。但回来后才知道,干冰必须通过唯一一个特殊物品运送公司运送,这家公司运送一瓶干冰物质需要900多美元运输费。”哈佛送给他4瓶共计7000多元人民币的样品,若通过联邦快递运送,则一瓶不到200美元。

    他解释说,干冰是普通的二氧化碳固体,负78.5摄氏度,可以制冷,因而可保存细胞。但中国不允许进口干冰,海关见到干冰一律扣押。然而在欧美、中国香港等地,干冰是可以进关的。

    陈晔光说,“我花费的是国家的科研经费,是纳税人的钱,节省很重要。”

    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所长胡志红介绍,去年,法国BIO-RAD公司给病毒所寄SARS酶联免疫试剂盒,可以用来检查人血清和血浆样品中SARS病毒抗体的含量。他们准备用其检测动物血清中是否含有SARS病毒的抗体。通过FedEx邮寄,并先后2次给海关发去了保证函,结果还是没有成功入关,最后他们只有退货。

    以上3个案例似乎可以证明,帅克谈到的问题并非个别现象,而是中国生命科研人员遇到的普遍问题。各科研机构设备处之所以说“不存在”,可能因其并不了解生命科学家之间的一些具体交流,他们大多只负责科研设备的入关,不负责生物材料的入关,而中国生物学界缺乏一个统一的负责生物材料入关的单位,所以各科研机构将其归入了设备处。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从调查结果看,人们很容易把中国生命科学研究所需材料进口的障碍归咎于中国海关。如果就此将责任全推到中国海关,则有失公允。问题究竟出在何处?

    生命科学近年来快速发展,推进速度往往超过各国相关科技政策的制定。据中科院武汉分院副院长袁志明介绍,在2003年SARS暴发之前,我国对生物制品的出入关没有相关法规条例,出入关基本没有问题。SARS疫情过后,我国政府意识到生物制品可能带来危害,迅速出台了一批相关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之后,出台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这些法规条例对生物制品流通列有“菌(毒)种及样本运输的有关规定”。中国海关执行的就是这些规定。

    基于生命科学的迅速发展,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生物制品的运输作出严格规定,并成立了国际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有30多个国家参与其中。其作出的规定在生命科学发展过程中不断得以修改完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于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相关规定。

    就我国来说,最大问题则是相关规定原则性很强,但缺乏具体细节,从而给法律法规的操作带来不确定性,执行难度大。所以,中国海关对其所了解的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的生物制品一般都会顺利放行,而对不太了解的科研机构生物制品则增加扣压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则难以找到责任对象,海关也无法承担责任。这或许可以解释各科研机构设备处在接受调查时,告知记者“顺利通关”的原因——因为海关人员认识、了解他们,但对科研人员则不熟悉。

    据介绍,国际上对生物制品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分级,在出入境时分为“免检、可检、必检、强检”等等级,但中国没有这样的细则。

    此外,中国医学科学院的研究人员还介绍,我国的生物制品分类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差异。如我国的分类等级数位顺序与国际上的数位顺序——一、二、三级等在重要性上正好相反,交流时经常混淆、出现麻烦。

    可见,中国缺乏细则的生物制品运输管理和出入关法规条例,已成为中国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一道无形障碍,它造成的后果便是——在这个强调速度竞争的时代,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国科学家的科研活动减速。

    中国政府把中国生命科学的发展视为一次难得的机遇,但中国欲在生命科学领域实现“跨越”,不仅需要投资设备、引进人才,还需在科技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上尽快跟进和细化、尽快与国际接轨,让科学家们顺利实施科研设计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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