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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学术打假:期待制度化的学术反腐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6年03月08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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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邓正来教授准备联合国内百余位著名教授,于今年3月15日发起倡议,一起呼吁抵制学术腐败。这一行动引起了学术界与社会的关注。
在我看来,首先,这是一次学术界的自发行动,反映出具有良知的学者对建立健康的学术生产与批评环境,有着紧迫而强烈的要求。近年来,学术界不断传出各种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事件——从抄袭、剽窃、伪造学历到“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等现象。少数人的丑闻已经严重损害了学术界的信誉,使身居大学与研究机构的大多数同行蒙受了耻辱。而这次自发的倡议行动,表明学术界不甘在丑闻中被污名化,“沉默的大多数”不甘与少数欺世盗名者一起丧失名誉。
在道德层面上,这是一次呼唤良知、诉诸自律的行动,是一次盟约式的集结,旨在一起坚守学者的良知、共同捍卫知识的尊严。但这次倡议行动不只是诉诸道德感召力,也不只是具有仪式或象征性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倡议的发起者试图深入而富有远见地将反学术腐败引向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当下学术腐败现象的严峻态势,意味着我们的学术生产机制存在着某种结构性的弊端。在国家大力投资高校科研,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同时,如果没有一套严密有效的制度性监督机制相配合,有可能激发急功近利的欲望,这势必会导致虚假浮夸的“学术生产大跃进”——在单位与单位之间、学者与学者之间出现助长单纯的“产量竞赛”的风气,催生出大量假冒伪劣的所谓“论文”和“著作”。
对此,仅有道德呼吁和舆论的力量是不够,我们需要发展和实施严格的监督处罚制度。这次倡议行动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要推动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化的反腐机制,明确提出“一旦发现学术腐败者,教育部和学校一定要对其进行处理”。
然而,要建立并有效地实施制度化的学术反腐措施决非易事。已有评论者指出,当前学术腐败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公共舆论谴责、单位自我保护”。某些学校从本位利益出发,并没有对腐败事件的当事人做出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审查与处罚。个别单位的领导为了避免“家丑外扬”而想方设法采取息事宁人的策略,以至于“抄袭之后可以抵赖、抵赖之后就能‘搞定’”的现象屡屡发生。
改变这一状况,需要学术界与政府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首先需要转变的认识是:如果说学术乃天下公器,那么学术腐败事件就不是任何单位的“家丑”,而是关乎公众社会的公共性问题。中国绝大多数的大学都是公立学校,是靠财政拨款来维持运行的。因此,中国的大学领导不同于私营企业的老板,他们有义务对公众负责,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
同时,在监督处罚机制的实施中,也要贯彻公平、公正与合理的原则。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有不同的性质与情节轻重不同的程度。由失误造成的违规与居心叵测的剽窃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对青年学者,不能因为一次犯规就“永世不得翻身”。
正如教育部法规司办公室主任张文所指出的那样:学术腐败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反对学术腐败将会涉及许多方面与许多环节,而结构性的弊端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消灭。但是,所有结构性的改良也都是依靠一个个具体的局部行动来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这次反学术腐败的倡议行动或许不能完全改变现状,却是一个值得称赞,也值得期待的良性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