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工作会议召开

【字体: 时间:2006年02月08日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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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及时部署和做好“十一五”新药创制工作规划,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2006年1月18日在北京召开。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卫生部蒋作君副部长、中国科学院陈竺副院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文明副局长,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的代表,以及刘德培、王永炎、桑国卫等十余位医药领域的院士代表也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新药管理办公室主任、科技部农社司王晓方司长主持。会议听取了新药管理办公室对“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工作的总结汇报和科技部农社司孙洪副司长对“十一五”新药创制工作初步设想的介绍,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所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我国新药研发的水平和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新药创新体系的雏形初步建立,平台、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了重大的跨越,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支持、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药创制模式基本形成,成功开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有力地推进我国中药现代化的技术进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为“十一五”新药创制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会议重点对“十一五”新药创制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进行了讨论,着重就加快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形成产学研联盟,促进新药研发与临床需求的结合,加强对中医药理论、资源、评价、机理的系统研究,以及强化管理和监督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制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议。
    最后,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刘燕华副部长在充分肯定“十五”新药创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就“十一五”发展重点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着力解决中国新药创制的能力建设问题,二是切实解决投入体制和机制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的发展。同时,刘燕华副部长还指出,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战略咨询作用,针对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战略咨询报告,把握战略方向;要切实做好新药工作的谋篇布局,采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基础、前沿技术和开发工作整体布局,有机衔接新药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绘制我国创新药物发展的新蓝图;要切实做好新药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为实现我国新药研究以仿制为主向创新为主的战略转轨和“十一五”新药专项的顺利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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