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邹承鲁先生

【字体: 时间:2006年11月27日 来源:生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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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邹承鲁先生

  

生物通综合:

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邹承鲁:研究生培养问题  

   编辑的话:11月23日下午,邹承鲁先生实验室的刘江红同志在电话中悲痛地告知,邹先生走了。看着手中还在编辑的邹先生的长文,作为编辑,心中无限感慨。先生遽尔逝世,可他对发展中国科学事业的拳拳之情却留在了这些文字里。他的学识、品格深受社会公众特别是知识界敬佩。今天刊发邹先生对研究生培养问题的观点,以表达我们的悼念之情。

    1947年我到剑桥生化系做研究生,在Keilin教授的指导下得到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1951年回国,就带领学生进行研究工作。半个多世纪以来,已有近百名学生,其中有的已经是成熟的科学家了。和学生们一起工作,我认为是一生科学工作中最大的愉快。我自己做研究生时所受的训练和半个多世纪以来与学生们一起工作时所积累的一些经验,也许对青年导师和学生们不无值得借鉴之处。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学位制度以来,20余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国自己培养的大量博士和硕士学位获得者不仅已经在国内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不少人在国际活动中也获得了国际学术界的认可。但是由于现行学位制度上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近年来社会风气的影响,我国目前在高级学位的颁发上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我国博士和硕士学位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在国际上引起了不少议论。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及时予以纠正,势将影响我国科学的整体发展。根据经验,现将自己对当前研究生培养问题的一些想法简述如下:

    确保学位授予点与导师的水平和质量

    我曾参加过第一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工作。当初建立学位制度时,仅有少数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特别是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生导师,所有的学位授予点和博士生导师都必须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严格评审。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的数量都有了极大发展,评审权也逐步下放——这些都是我国学位工作发展的表现,也是国家整体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情况,某些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的学术水平不够也是难以避免的;同时,由于时间的推移,更由于科学的发展,原来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也有可能落后于科学的发展而成为不称职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我记得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生导师进行第一次评选时,已故的冯德培教授曾经对某些候选人的水平发表过虽然十分尖锐但却实事求是的评价。他说,我看这些人应该自己先脚踏实地地做一篇合格的博士论文。现在这种情况我看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为了可以理解的迅速发展的要求,我国导师和研究生数量迅猛增加,不免会有少数不合格的授予点和不称职的导师。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质量的保证,单纯数量的增加并不是对我国社会发展的贡献,相反是一大隐患。为此,我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现有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特别是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生导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不合格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要坚决予以调整,以保证我国研究生的质量。我们不应满足于研究生招生及培养数量的增加,而是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质量的提高上去。

    随着扩招的热度一升再升,研究生数量最近6年增加了4.7倍,合格导师数量的增加终究还是跟不上学生的数量,于是造成另一个严重后果——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量过多。有人形容这样的导师是“牧羊人”,确实很形象、生动。有人给我讲述了一个故事,说某导师竟然问自己的学生是哪位老师的学生。不要说有的导师不认识自己的学生,有的学生也没见过老师的面呢。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关键在于师生间的直接互动,师生间经常相互交谈讨论,对于学生来说是提高科研水平的重要途径,对导师来说可以从学生那里获取各种超乎自己经验之外的想法,也是十分有益的。

    我同时指导的学生(包括研究生)的数量从未超过10人。我指导学生的最重要做法是与学生面对面地交谈、讨论甚至争论,在这种面对面的交流中,我了解他们研究工作进展的情况,从而提出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启发他们学会自己提出和解决问题,提高科学研究的能力。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这种面对面的交流不可缺少,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最重要的环节。即使在年轻力壮时,10个学生都使我感到负担沉重,有时甚至深感力不从心。后来,“老学生”(称之为“副导师”)逐渐成长,可以帮助我指导“小学生”了,我的负担才有所减轻。但是这些副导师毕竟还没有成长到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水平,导师自己仍旧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特别是必须坚持与学生直接对话这一环节,才能保证学生的水平。据闻,现在有的导师指导学生数量达到几十甚至上百人。虽然每位导师同时带的学生数目随导师水平和学科性质会略有不同,但同时带几十甚至上百的学生仍然难以想象。我除了佩服这些导师超人的水平和精力外,也为他们的学生担心。

    一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学生数量过多,不仅会降低教学质量,也为学术不轨行为创造了条件。实际上,导师如果对学生没有实质性的指导,何以在学生的论文上署名?这不是一种变相的剽窃吗?怪不得“牧羊人”的产出表现得相当高。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学生发生了抄袭、剽窃事件,导师又把责任完全推给学生——这种情况已经被公布了许多。

    论文评审和答辩不能流于形式

    论文评审和答辩是保证授予高级学位质量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由于高校和研究所的研究生数目大量增加,一个必然的结果是:每逢研究生毕业季节,每位研究生导师都不可避免地收到大量待评审的论文和要求出席论文答辩会的邀请。有时,待评审的论文在答辩前几天才送到评审人手中。要仔细审阅一篇上万字的研究生论文并提出中肯的意见,特别是审阅包括大量数据和图表的实验科学论文,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而只给几天时间是决不可能做到的。这只表明论文的送审单位和送审导师其实并不希望审稿人认真阅读论文并作出客观评价,他们只不过是要从你这里走一个形式,要你一个签字而已。此举必然使论文答辩流于形式,并不可避免地降低教学质量,对学生来讲无疑是丢失了一个严格训练的机会。

    我曾有过这样一次经历:一家国内知名的大学给我寄来一篇博士论文,要求审阅并参加答辩。我仔细阅读后发现,论文中一项关键性的实验缺少必要的对照实验,我认为补充必要的实验后才能进行答辩。意见寄回后没有回音,后来间接听说,这位研究生还是如期进行答辩并获得了学位。不知参加答辩的专家们是如何看待这篇博士论文缺少必要对照实验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寄回以后,这所大学此后再没有提这件事,也再没有要我审查该校其他研究生的论文。

    根据了解的情况,我相信当前为了顺利地授予学位,绝大多数论文都未经审稿人仔细审阅,绝大多数答辩会也都流于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审稿人往往是“大忙人”,在“黄金季节”,自己的学生要毕业,还收到好几篇待审待答辩的论文,加上又是“加急”情况,很难有充裕时间详细地审阅,只能匆匆浏览一遍(有的匆匆浏览都谈不上,只浏览一下论文摘要),然后根据其主要内容写上几条敷衍性的意见;其二,导师之间常有来往,对对方学生的论文质量及毕业问题不愿过于认真;当然,由于专业差异或其他原因,也有部分导师根本不具备审阅有关论文的水平。

    如何解决此类问题?首先,当然是依靠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审稿人、答辩组成员的自觉和重视。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各方面都应严格掌握研究生的毕业标准,严肃对待答辩问题,决不能放任自流。应该根据国家需求、合格导师数量、实验室能力、研究生教学、生活条件等,好好研究一下中国的研究生培养到底该有怎样一个规模。其次,能否适当分散研究生的毕业时间,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时间可以错开,允许研究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随时进行答辩。现在规定博士生的学习时限为3年,而且期满年的6月份必须毕业,这使得论文的审阅集中于短短几周内。对博士生的学习时间,应该只规定一个时间范围,而不必严格限死;学位授予单位提供论文给答辩审稿人审阅的时间应足够充裕,以使审稿人能对论文的质量作出必要的判断。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导师对所有的学生似乎都必须保证甚至“保驾”获得学位,否则会因此产生各种问题。不知有关方面是否统计过,在实行研究生制度20余年来,我国共进行了多少次论文答辩?其中合乎标准通过的有多少?答辩失败被延长或拒绝授予学位的又有多少?已经被授予学位的学生水平又如何?我建议有关方面应掌握这一数字,并对其进行严肃思考,在制度上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真的假学位和假的真学位

    由于学历对就业,特别是与某些高级岗位和职务的获取密切相关,因此造成社会上追求高学历成风,以致假学位盛行。现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说法——“不怕真的假学位,就怕假的真学位”。所谓“真的假学位”,是指学位证书确实是假的,是市场上买来的假货,但买假者肚里还是有真才实学的。这种假货不难识别,只要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通讯方式联系学位授予单位即可验证真假。所谓“假的真学位”,是指学位证书确实是真的,是学位授予单位所发,但学位获得者并未在学位授予单位真正读过(完)学位课程,也没有亲自撰写过学位论文,一切都由他人代劳,论文评审和答辩自然完全流于形式。这种学位从形式上来说是真的,经得起用任何方式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验证,但从实质内容来说又完全是假的,是学位获得者与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的一场权钱或身份的交易。

    维护研究生的权益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自由选择。维护研究生权益的首要问题是给研究生以选择权,师生之间应该有相互选择权。我在上世纪50年代就曾建议师生间的双向自由选择,不仅老师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老师。某一考生报考某一老师时,就是行使其选择权。学生不是报考某一单位,而是报考某一特定导师,因此单位在没有征得有关老师和考生同意前,无权将考生调拨给其他老师。同样,在学习期间,双方都有权中止师生关系,不仅老师可以另选学生,学生也可以另选老师。

    另一方面,维护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教学相长是我国优良的教育传统,它表明:正常的师生关系不是简单的“老师教、学生学”,而是一个互动的关系。也许在学习早期,主要是学生听老师讲,但随着学生水平的迅速提高,他们也会逐渐产生自己的看法。老师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应该采取鼓励态度,即使有些意见难免不够成熟,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老师也应对学生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予以表扬,并指正其错误部分,鼓励其进一步深入思考。在学生逐渐成熟后,常会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值得认真对待,最后成为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一生从不同学生处获益良多,和学生共同发表的论文中都包含学生的独立贡献,不少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研究生搞科研,是为自己在科学上的成长而工作,而不是为其他人工作。老师只有引导的义务,没有把工作成果据为己有的权力——换言之,学生不是老师雇用的廉价劳动力。现在,有的老师名下的研究生人数动辄几十,甚至上百,导师把学生看作自己花钱雇用的专门工作在论文或产品流水生产线上的工人,为自己的名利而劳动。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变成了“老板”,把师生关系庸俗化了,这是极端的错误做法。为此,我建议在论文中和答辩时强调学生在论文中的独立贡献。

    研究生成长到一定阶段后,应该鼓励他们自己提出研究课题。学生应该逐渐养成在前人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出新的研究计划。学生提出的问题在与老师经费来源的课题要求没有矛盾的前提下(如果特别有意义,即使离原课题远一点也无妨),应该得到老师的尊重。如果一位老师能够培养出有独立工作能力的科学家,那就是有成绩的老师;相反,如果培养的人缺乏独立性和创造性,不能不说是教育的失败。

    研究生管理制度问题

    当前的研究生管理制度为教育部门和招生单位的方便考虑过多,为保护研究生的利益考虑不够。前面谈到的双向选择问题就是保护研究生利益的一个重要制度。老师与学生间的关系是师生共同工作的关系,学生从工作中学习,老师从共同工作中获益,这就是我国传统教育文化中所说的“教学相长”,而绝不是学生为老板打工的关系。“老师”和“老板”,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关系和心态。

    学生应该参与管理。首先,从招考一直到毕业授予学位的整个过程应该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让学生普遍了解整个过程的各个方面。在必要的环节上,研究生或研究生代表要有充分的发言权。单位的研究生管理委员会应该有学生代表参加,从本单位研究生日常工作的考核,到答辩准备情况及安排,力图反映广大研究生的心声。对于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导师,在处理研究生事务时,应考虑吸收高年级的研究生参加,此举不失为及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好办法。

    研究生培养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国高水平学术人才的培养,也是提高我国整体学术水平至关重要的环节。今日的研究生就是明日的研究骨干,是我国科学工作的潜在主力,我们不可不对这一工作给以全面的重视。


 悼念邹承鲁先生

                          ·方舟子·

    今天一打开邮箱,收到邹承鲁先生的邮箱发来的邮件,标题却是“Dr. Cl
Tsou has passed away”,传来了我所担心的坏消息。邹先生的家人通知我,邹
先生于今天(北京时间11月23日)凌晨病故了。对这个坏消息我已有心理准备,
但是还是没有料到会来得这么快。

    近年来邹先生因患癌症,一直在接受治疗。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今年6月
份,他正在北大医院住院治疗。当时他的精神很好,我们谈了一个多小时,主要
话题是正闹得沸沸扬扬的魏于全院士涉嫌造假的事件。邹先生告诉我,他给中国
科学院主管学术道德的副院长写了一封信,要求中科院组织调查组调查此事,但
没有接到任何回音。关于此事,邹先生在11月2日交新语丝发表的《必须严肃处
理学术腐败事件》一文——可能是他的最后一篇文章——曾有披露:

    “学术腐败问题已经蔓延至院士群体,有此类问题的已经不是个别的。几个
月以前,当某一位院士的问题开始在媒体上曝光的时候,我曾通过学部给中国科
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主席写过一封私人信件,我认为,科学院有责任处理院
士的问题,要求科学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应予以
严肃处理。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等待,但迄今为止,没有看到这件事的任何处理
结果。”

    邹先生祖籍江苏无锡,1923年5月17日生于山东青岛,1945年毕业于西南联
合大学化学系,1951年在英国剑桥大学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后即回国,后来在
胰岛素人工合成、蛋白质折叠、酶学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担任过中科院生物学部
主任。1979年他在英国《自然》发表的一篇论文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国际刊物上
发表的第一篇论文。因我也是学生物化学出身,他的大名在我还在国内读本科时
就已如雷贯耳。90年代我在美国留学时,曾偶然在图书馆发现一本由他主编的介
绍中国生物化学研究进展的英文著作,还饶有兴趣地翻了一遍。但是我与他的交
往,却与学术研究没有太大的关系,始于2000年8月“基因皇后”陈晓宁事件时
用电子邮件联系。次年“核酸营养品”事件,在我怒斥中国生物化学家向公众做
伪证时,邹先生以中国生物化学界泰斗的身份站出来支持我,当年秋天我到北京,
登门拜访,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此后我们又因为揭露其他事件,例如徐荣祥
“5年内克隆全部人体器官”事件、张颖清“全息生物学”事件,有过合作。今
年年初有出版社约请我写一本关于生物医学方面的学术规范的书,问我能否找一
位中科院院士写序。在看了该书的大纲后,邹先生马上就寄来了一篇序言(附
后)。这本书我没能抓紧时间完成,无法让邹先生见到其出版,是个永远的遗憾
了。

    学术腐败问题虽然在最近几年才引起公众的关注,而其实邹先生早在上个世
纪80年代就已经一直在呼吁重视科学道德、学术规范问题,并亲自参与揭露学术
造假事件。他可谓中国打击学术腐败的第一人,只不过这些工作在当时限于学术
界内部,不为公众所知罢了。邹先生在其晚年为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不
遗余力。他是我知道的最正直敢言的老一辈科学家之一。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中,
这种品格尤其难能可贵。邹先生对中国科学普及和学术道德建设的贡献和影响,
不亚于他的学术成就。他遗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杰出的学术成果,更是伟大的
科学精神。邹先生的学术成果是绝大多数人都难以理解的,但是他的科学精神已
经和必将激励着无数在为中国的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奋斗的人们。

    薪尽火传,邹先生传递的科学之火,我们已接过,并将一代代传下去,永远
不会熄灭!

2006.11.23.

方舟子《学术的规范》序

邹承鲁

  近一二年来,我经常浏览“新语丝”,特别是“新语丝”有关反对学术腐败
和揭发学术界弄虚作假的内容。毋庸讳言,我国近年来学术界的违规行为有愈演
愈烈之势。我认为要遏制这一趋势,必须增加透明度,使每一位做学问的人的行
为都置于广大学术界的监督之下。无论一位科学家、教授的地位多高,在学术界
的声望多大,如有违规行为,也同样应该予以揭露,同样应该受到学术界和社会
舆论的谴责。只有敢扬家丑,才能逐步消除家丑。才能逐步净化我国学术界的空
气,使我国学术界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同样,对于学术界的不同看法的问题,
也只有公开讨论和辩论,才能逐步分清真假,明辨是非。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团
结大多数,达到安定团结的目的。

  我认为在揭露学术界的违规行为方面,方舟子通过“新语丝”做了很好的工
作。虽然我没有读过“新语丝”的全部内容,对于方舟子的论点也不一定完全赞
同,但是总体上来说,我认为“新语丝”在揭露我国学术界违规行为方面,做了
大量有益的工作。另外,我还很欣赏方舟子在“新语丝”上也发表了一些读者的
不同论点,供其他读者自己判断谁是谁非。

  我是从文化大革命过来的,深受扣帽子,打棍子之苦。我理解的“扣帽子,
打棍子”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加以政治性的定性。但如果有书面的文字性的依据,
再据此予以恰当的分析和评价,是谈不上什么扣帽子、打棍子的。

  总之,为了净化我国学术界的空气,揭露当前存在的一些严重不正之风是绝
对必要的,这样才能使学术界的部长,院长,校长,院士,教授们都同样置于广
大学术界的监督之下。任何人,只要有充分根据,都有权利进行反腐和打假。这
样才能清除腐败,使我国科学和教育的发展走上大踏步前进的道路,真正落实科
技兴国的目标。

  在这一方面,方舟子做了很好的工作,我希望他勇敢地继续下去,对净化我
国学术空气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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