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国际合作 可用经费超两亿

【字体: 时间:2005年09月23日 来源: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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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国际合作经费缺口劳心费力的科研人员,可能因这两组数据而一展愁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总经费中,国际合作专项经费约占4%,今年增至8600余万元;而所有基金项目中研究人员可自主使用的国际合作经费占10%~15%,约达2亿~3亿元。

    基金委国际合作局局长韩建国表示,这种前所未有的支持力度,体现了基金委对国际合作的高度重视。他认为,国际合作是资助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研究的重要动力。以2003年我国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杂志发表的32篇论文为例,其中通过国际合作完成的论文达27篇,占总数的84%。基础科学研究没有国界,广泛的国际合作已成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

    成立近20年来,基金委不断拓宽国际合作渠道,已和德意志研究联合会、美国国家基金会、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英国皇家学会及诸研究理事会、日本学术振兴会等重要科学基金及科技机构签署了63个合作协议,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其中1994~2004年共资助双边协议项目3000余项,经费占国际合作总经费的21%,另外还支持了大量实质性合作研究,取得了羊八井、CERN、FACE、拟南芥转录基因等一批研究成果。

    基金委对国际合作研究支持方向明确、审批程序规范、评价标准严格。韩建国介绍,所有国内科研机构的正式雇员,只要有在研的基金项目,就具有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资格。提出申报的项目,必须探讨明确的科学问题、有良好合作基础、双方都有实质性投入,特别是要有很好的互补性,“凡是一方就能完成的研究,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内”。项目是否获得支持,完全看它能否通过专家“把守”的函评、会评关。多方支持的项目,需同时通过各方组织的独立评审。

    韩建国表示,基金委国际合作工作支持方向明确,由于专注于基础研究,项目的广度、深度和质量都有更多保障;它对基础科学国际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深、支持力度更大,目标直指国际水平的原始性创新工作;7个科学部和国际合作局不遗余力的互动协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另外,在“科字口”部委中形成的“八科(中科院、科技部、中国科协、中国工程院、基金委、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国防科工委)国际合作司(局)长沟通机制”运行良好,有效发挥了信息、资源共享和共同支持重大合作项目的作用。

    尽管目前申报项目通过率较低、竞争甚是激烈——例如,今年共申报基金委/香港研究资助局项目265项,但最终能通过双方共评的预计只有15项左右——但由于对实质性研究的全力支持,全国科技人员仍然踊跃支持基金委国际合作工作。受聘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的英国籍专家柯莎,也申报了一项对荷兰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并已通过函评。

    韩建国希望科学家们把国际合作作为开阔视野、提高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有意识地了解基金委的合作渠道、资助重点、申报要求,组织实施高水平、实质性的合作项目,推动我国科技水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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