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科院建立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

【字体: 时间:2005年07月15日 来源: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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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从事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基础及临床医学、药物及医疗器械、社会、伦理和法律工作的专家以及社会人士组成,马维骏教授担任委员会首届主任。在成立仪式上,上海生科院副院长吴家睿代表上海生科院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

        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将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生命科学伦理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生物医药科技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对上海生科院及其有关项目的研究人员在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生命科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并在相关的伦理和程序性问题上进行指导并给予帮助。

        伦理审查既是保护人类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持续稳定发展生物医学研究的需要,日益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路甬祥院长代表我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技伦理委员会会议上多次强调了对全球范围科技伦理发展的高度重视。上海生科院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的成立将使上海生科院的研究工作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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