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植物基因协定生效成为法律

【字体: 时间:2004年07月0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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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今日宣布,涉及可持续农业发展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全球协定已正式成为法律。 

  食物及农业植物基因资源的国际协定已开始实施,目前有55个国家批准了此项协定。 

  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 Jacques Diouf 博士表示:“这是一个新纪元的开始。此项协定将国家、农民以及植物种植者结合到一起,并提供了一个获取基因资源、分享利益的多边解决方案。人类需要保护并且进一步开发先前对于农业至关重要的农作物基因库。” 

  他还表示:“此项协定表明,在过去的一千年中全球农民(特别是南部地区)已经开发并保留了植物基因资源。现在该是各个国家全面推广此项协定的时候了。” 



全球农作物基因仅在过去一百年内,就消失了约四分之三…… 

  保护农作物基因已刻不容缓! 

  今天是世界农业新纪元的开端。联合国《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得到了55个国家的批准,从6月29日起正式生效,成为全球在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生效的第一部国际法。 

  《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的宗旨是确保生物多样性资源得到保护与分享,重点保护农作物基因这一农业发展基础资源的多样性,以促进世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条约的主要内容,成员国政府应当保护农民拥有的经验和传统,让农民参与涉及植物基因的决策过程,确保他们能分享到保护植物基因带来的利益。条约同时为此决定,建立一个“多边资源及利益共享体系”,以提高国际合作研究和培育新作物品种的效率。这个国际多边体系的设立不仅可促进成员国之间在作物基因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降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成本,而且在促进对那些必须使用不同国家的作物基因才能培育的新物种的合作研究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 

  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雅克•迪乌夫在评价这一条约时说:“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未来人类食品供应的保障。这是一个新纪元的开始。”他强调,条约是应全球作物基因资源日益损失严重的情况而制定的,加强对作物基因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实际上,几千年以来,不同的社会都热衷于通过基因改良来改变物种,以使其适应人们所处的环境条件。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已经持续改变了用于食物和农业的基因资源。现在农业生产中所用的基因尽管还有一部分是野生的,但大部分已是人工培育或改变后的基因。所有的物种,特别是那些野生物种为农业和食品生产的扩大和多样化提供了巨大潜力。任何基因改良的成功,不论其实现是通过传统方式还是生物技术手段,都取决于是否具有一个广泛的基因资源基础。这个基因资源基础将使研究者有可能在其中发现他们所需要或要求的基因特性,从而获得产量更高的、能够抵抗各种压力的物种。 

  大规模商品化农业的特点是有大面积的专业化生产区域,这些区域面积通常很大,往往有数千公顷,但是其中农作物的品种却很少。这个特点导致了农业生产品种的单一性,但同时也破坏了基因的多样性。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人类从事农业至今,共培育了约一万种作物品种,但现在世界80%%的人口,仅依靠稻米、小麦、玉米和土豆等12种作物品种为主食。目前,全球范围内作物基因正快速减少,仅过去100年内,就消失了约3/4。 

  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条约联络官史密斯解释说,很多因素导致作物基因的消失。他说:“气候变迁、环境压力、新病虫害的出现,这些均威胁着植物基因多样性。人类必须利用已有的基因培养出更好的作物。基因库的缩小,就意味着人类生存机会的降低。” 

  目前,为了保护农作物基因多样性,国际社会也采取了一些做法,其一是鼓励小规模农业,借助小规模、多样式和多品种的生产系统来保护农作物的基因资源,减少生物多样性的损失;其二是对农民在保护基因多样性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经济补偿,迫使发达国家减少给予本国农民的补贴,并迫使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小规模农业生产者提供帮助。 

  在《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谈判过程中,尽管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些国家的主要顾虑之一,但是大多数国家还是本着为人类未来着想的宗旨达成了协议,并促成了条约的生效。现在人们期待着条约早日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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