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入侵防御亟待“堵漏”

【字体: 时间:2004年06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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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病毒到禽流感病毒,从食人鱼到水葫芦,近年来,生物入侵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记者日前调查发现,我国生物入侵防御机制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这些漏洞一日不填,生物入侵现象将很难杜绝。 



每年“漏”掉数千亿元 

“生物入侵”近年来在我国成为热门词汇,一些部门也纷纷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然而,生物入侵现象并未因此消亡,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种名为猫爪藤的植物使名闻中外的鼓浪屿“绿意盎然”,而“绿意盎然”的背后是更多的生物丧失了生存空间;在云南,偏居一隅的抗浪鱼等土著鱼“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着小小的银鱼“攻城掠地”;在四川凉山,来自东南亚的“飞机草”——紫茎泽兰仍在挤占草地、山坡,即使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发动“人民战争”也无济于事。 

人类有意引种的牵牛花、万寿菊、马缨丹等观赏植物,土人参、望江南、肥皂草等药用植物都成了入侵生物,在田间路边疯长。而一些为环保目的引入的生物,如互花米草、薇甘菊和凤眼莲也成为危险的外来物种。原本保滩护岸的“互花米草”目前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沿海大面积逸生,使各地水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红树林也遭到威胁。面对肆虐的生物入侵,人们倍感无奈。 

生物入侵的“大门”,就这样在有意无意之间打开了。从海上,从陆地,从空中,入侵生物走着不同的“路线图”。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船只携带、海洋垃圾、进口农产品、旅游者、军队转移等都可能成为入侵生物的载体。有资料表明,中国在1996年进口了1000万吨食品,而每3万吨在上海入境的谷物货船里就混杂有120吨外来杂草种子。 

据保守估计,外来生物入侵每年给我国造成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之巨。“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生态破坏及其引起的间接损失。”国家环保总局原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杨朝飞说。 



“漏洞”是怎样打开的? 

“我们的防御机制存在很多漏洞。”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女博士解炎,近年来一直是预防“生物入侵”的强烈呐喊者,在她和合作者的手里,诞生了我国第一份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报告和第一本专业书籍。 

“外来入侵物种的关键是人为问题。”解炎说,生物入侵是通过各个渠道,尤其是大量的物种引进携带进来的。现在,农业、林业、园林、水产、畜牧、特种养殖业等种植、养殖单位几乎都在从外地或外国引种,虽然大部分引种是以经济效益、观赏、环保等为主要目的,但也有部分物种因引种不当成为有害物种。“在我国目前已知的外来有害植物中,超过50%是人为引种的后果。” 

近年来全国很多城市兴起的“草坪热”,让生物学家深感担忧。我国兴建草坪的草种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仅1997年就从美国等国家进口了2000多吨,这些草种排挤本地草种,形成优势物种,在一些地方蔓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我国竟是世界上草种种质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法律法规不健全是造成外来物种入侵我国的主要原因。”杨朝飞认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是防止有害生物无意传入的检疫工作,基本上被限定在与病虫害或杂草检疫有关的狭窄范围内,缺乏加强对有意引进的外来物种管理的法律法规。2002年,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共检验进境植物繁殖材料211批,1600万株,截获疫情93批次,而截获的也仅仅是国家规定禁止入境的植株病虫害,至于是否会造成生物入侵,均不在检验检疫之列。 

生态意识淡薄,对引进的外来物种未进行生态风险评估,也是生物入侵现象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最大的阻力来自贸易部门,由于经济需要,这些部门大量引进各类物种,而又缺乏生态风险评估意识。”解炎认为,虽然目前各个相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防御生物入侵,但环保、农业、林业等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而且,大多数部门仍是就保护谈保护,宏观全局性的生物入侵防范决策尚未形成。生态入侵的防御已经进入一个平台阶段,亟需更上一层楼。 



“堵漏”更需上层楼 

我国特别容易遭受外来入侵物种的威胁。这是因为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无论栖息地类型或民族结构均呈现多样化的特征,适宜几乎任何物种生长和迁徙;迅猛发展的经济往往令栖息地因遭到掠夺性的破坏而急剧退化,从而更有利于外来生物的入侵。 

我国目前已成为外来入侵物种的“优选之地”——全国已发现的入侵生物就达数百种之多,3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已经发现入侵生物,1900多个自然保护区中也大多发现了入侵生物。在我国已经大范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停止原始森林砍伐和土地开垦的今天,外来入侵物种已经成为危害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 

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疫处陈英勇认为,应当建立生态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引种者提供物种在原产地的生存环境状况、威胁因子、动态生长情况等方面的报告。监管部门应进行风险分析,严格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以及隔离试种的步骤。 

专家们呼吁,防范生物入侵需要“三统一”:在各部门之上建立统一的组织机构,形成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制定统一的规划和政策。要将经济、贸易等部门纳入生物入侵防御体系中,从法律、经济、组织机构等各个层面共同构筑起一道生物入侵“防护墙”。 

“现有检验检疫的标准难以‘阻挡’入侵物种。必须将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扩展至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领域,从而为建立有效的国家防御体系奠定坚实法律基础。”解炎说,同时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激励、制约及防范机制,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汪松、梁从诫等专家建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需要修订,以杜绝人为因素造成入侵生物威胁野生动物的生存。这些措施包括:禁止向野生动物保护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有意引进任何可能造成生物入侵的生物;禁止在野生动物保护地饲养和投喂任何野生动物,除非被证明是没有人类帮助就无法生存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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