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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向社会呼吁:警惕“基因侵权”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0年12月1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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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7日专电 (记者 李斌)就人类基因组的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强伯勤、杨焕明等我国部分科学家日前向国际社会提出4点建议:应该集中用于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应始终坚持知情同意或知情选择的原则;应保护个人基因组的隐私权,反对基因歧视;应努力促进国际和平、民族和睦与人际关系。
来自科技部、卫生部、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近20位科学家,是在“生命伦理学联合会议”上发出这一建议的。会议由中国人类基因组伦理委员会主办。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进程的加快,人类基因组的研究及其应用,为改善个人及全人类的健康状况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但是专家提醒说,近来一些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基因侵权”现象正在悄然蔓延,“基因强盗”屡禁不绝。一些国外机构利用我国现行法规的不完善和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在我国进行一些违反国际准则的活动,如将国外禁止进行的一些人体医学临床试验转移到我国进行;为商业目的在我国开展样品的收集活动。另外,一些个人和单位也产生了一些违反国际原则的做法,如器官网上拍卖、反对残疾人结婚、建立名人精子库等。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但这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国际人类基因组伦理委员会委员邱仁宗教授说,“个别研究者以体检等名义抽取血样,但是却用于其他研究。基因研究的对象应在知情的情况下签字。”
出席会议的科学家们一致同意在今后的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必须坚持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的原则。中国科学院遗传所徐玖瑾研究员说,普通公众缺乏对知情权的诉求,很少有人问及血浆的去向,更没有人要求知情权签字。据悉,为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从1997年至今,中科院遗传所为研究需要抽取血样时,就坚持和群众签署有关协议,将采集血样的目的告诉公众。
据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97年就在发表的《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中指出,任何有关人类基因组及其应用方面的研究,尤其是生物学、遗传学和医学方面的研究,都必须以尊重个人的、或在某种情况下尊重有关群体的人权、基本自由和人的尊严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