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开始在部门、地方征集备选项目

【字体: 时间:2007年04月05日 来源:生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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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发挥部门(行业)、地方作用,结合部门(行业)、地方(区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期间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目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征集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及申报程序详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的相关通知。

  

生物通综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发挥部门(行业)、地方作用,结合部门(行业)、地方(区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期间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目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征集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及申报程序详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的相关通知。

 

: 关于征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函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任务,加强自主创新,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紧迫问题,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期间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科技部拟结合部门(行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征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备选项目建议应符合《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任务要求,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定位宗旨以及“十一五”期间的任务部署要求。

  二、备选项目建议既要体现国家战略和目标,又要反映当前部门(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重大科技需求,特别是要与当前国家急需解决的重大瓶颈问题等相结合。

  三、备选项目建议要突出自主创新,对项目所涉及领域,要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出项目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四、备选项目建议要反映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需求;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体现机制创新,要有利于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机制。

  五、备选项目建议前期基础条件好,与国家863、973、支撑计划等相关主体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重复;确定的备选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不应是“口袋”项目,预期成果的产业化潜力和社会效益大,并且一般“十一五”期间能够完成。

  六、原则上每个部门(行业)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3-4项,大企业集团等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1-2项。

七、备选项目建议请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填写(填报说明及格式请从支撑计划网站http://kjzc.jhgl.org/下载)。同时一并填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有关填写格式及报送要求请见“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址finance.most.gov.cn的相关要求)。

  八、请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备选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同时,请将备选项目建议书电子材料经科技部门户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

关于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发挥地方作用,集成地方的科技资源,加大对地方(区域)科技工作的引导和支持,科技部拟结合地方(区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区域发展的重大科技支撑项目。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期间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现就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选项目建议应符合《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任务要求,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定位宗旨以及“十一五”期间的任务部署要求。

  二、备选项目建议既要体现国家目标,又要反映当前地方(区域)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重大科技需求,既要体现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又要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与地方(区域)的“十一五”科技规划重点相结合,并符合当地党委和政府确定的规划和发展重点。已与科技部建立部省会商的省份,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原则上应属于省部会商的重点内容。

  三、备选项目建议要突出自主创新,对项目所涉及领域,要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出项目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四、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要反映创新型试点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需求;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体现机制创新,要有利于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机制。

  五、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与国家科技支撑、863、973等相关主体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重复;备选项目建议前期基础条件好,并已列入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确定的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不应是“口袋”项目,预期成果的产业化潜力及社会效益大,并且一般“十一五”期间能够完成。

  六、备选项目建议经排序后,由省(市、区)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推荐申报;鼓励并优先支持跨行政区的联合申报。格式要求请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议书》填写(填报说明及格式请从支撑计划网站http://kjzc.jhgl.org下载)。同时一并填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有关填写格式及报送要求请见“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址finance.most.gov.cn的相关要求)。

  七、原则上各省、市、自治区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4-5项,计划单列市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2项;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省市按照区域科技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国家相关区域科技发展专项的实施,备选项目建议申报数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可多申报1-2项。

  八、请于2007510日前,将备选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备选项目建议电子材料由地方科技厅(委、局)计划主管部门统一经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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