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究竟谁应该在论文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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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04月04日
来源:生物通
生物通综合:有关学术论文的署名问题一直以来不乏争论,有的人认为应该只由参与亲手实验的研究人员署名,有的则认为虽然未亲手做实验,但是给予了实验构思的科学家也应该加上署名。各种说法纷争不休,前一段时间有克隆羊之父尊称的英国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的伊恩·维尔莫特(Ian Wilmut )却受到了批评,因为他在1997年克隆羊多莉的研究中其实并无实质性贡献;与此同时,一位共同作者控告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的艾莉森·默多克(Alison Murdoch)贪婪独占人类克隆胚胎进展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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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杂志的记者Helen Pearson探讨了避免署名权之争的方法。最近发生在生物科学领域里的署名权之争可谓沸沸扬扬,迫使科学家们重新思索一个永恒的棘手问题:科学发现的成果究竟应该归功于谁?他们的名字应该如何排列?
德鲁蒙德·雷尼(Drummond Rennie)是《美国医学协会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JAMA)的副总编辑,他说:“这是你能问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因为署名权是足以推动科学进步的力量。”但他和其他人也指出:如果能广泛采纳一些简单的礼貌和惯例,那么任何紧张的气氛都能得到缓解。
问题的焦点在于谁有资格在发表的论文上署名。在科学论文上的署名是衡量科学成就的主要指标之一,尤其对重要发现来说。美国密歇根大学伦理专家Nicholas Steneck说:“论文中作者排序的差异最终可能会导致谁会获得诺贝尔奖的差异。”
事实上,滥署名或署名之争在世界各地时有发生。2005年,明尼苏达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发现,接受调查的10%的美国科学家承认在安排论文作者的排序中有不当行为;对年轻物理学家的调查发现,4%的科学家报告说,他们发现论文中存在不介绍被引用的相关研究的现象。这种做法让许多科学家愤怒不已,因为论文的引用率是衡量一篇论文质量和作者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作者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智力贡献
核心的问题是没有一个规则来衡量谁应该在论文上署名。生物学家总是倾向于将主管或实验室主任的名字放在作者名单的最后位置;有机化学家也可能会将这些人的名字放在第一位。直到最近,德国还有这样一个标准:无论有无贡献,大学或研究机构负责人的名字都会被列入论文作者名单中;而研究生或博士后则总是抱怨即使成为共同作者,自己的名字也是名列末端。
合作者间期望值的不同是导致争论的根源。如今,冲突的发生频率随着合作项目的增加而增加,这样的合作项目常常是跨学科、跨国界,因而作者众多。比如,在基因组测序和粒子物理的合作研究中,一篇论文的作者名单可长达数百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谁有资格发言、谁会被感谢,内部人员在这些问题上的意见不一致最终会使矛盾公开化。美国物理学会总编辑马丁·布卢姆(Martin Blume)说:“有些人善于和媒体打交道,吹嘘自己。”
许多机构、学会和期刊都有关于论文排名规则的指南。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的规则指出:论文的作者必须是对研究概念的提出和设计,或者对数据的获得、分析和解释有实质性智力贡献的人员。他们必须参与论文智力内容的写作或评估。
根据这种要求,参与常规基因测序的技术人员、提供抗体的同事,或者是部门内提供经费的重要人物等,都只应该归入致谢部分。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规则还指出:作者应该对论文中所涉及的工作承担公共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研究结果受到攻击,他们必须立即起身反击,就像匹兹堡大学的夏腾一样。
论文署名是一个道德问题
无论规则制定得怎样,许多科学家都感到现实中的问题是如此不同。Ray Dolan是伦敦学院神经科学成像系的负责人,他说:“我们都知道在某些实验室,最有权势的人名字会出现在论文上,虽然他根本就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他认为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别问题是:当一位研究员发明了一种技术后,他总是要求自己应该成为所有使用这一技术的论文的作者,即使这一技术已经变成一个常规程序。
避免这种含混不清状态的方法之一是要求每位作者清楚地说明自己对论文的贡献。包括《美国医学协会期刊》在内的许多医学期刊都有这样的要求。《自然》杂志对作者有这样的要求;《科学》杂志的编辑正考虑是否引入这一规则。《美国医学协会期刊》的副总编辑雷尼正积极推动各期刊采纳这一方法,他说:“这是道德问题,它的执行并不难,而且应该毫不犹豫地接受。”
对科学家进行署名权伦理的训练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比如,Michael Zigmond是匹兹堡大学的神经科学家,他在伦理课中要求研究生和博士后考虑一个案例,如何让一个10人研究小组的成员在论文的署名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开始时参与者的意见都不统一,但最后都同意了一个标准。
许多科学家都认为,避免冲突的最简单方法是在合作之初就讨论署名问题。哈佛—史密森研究所的Kate Kirby说:“行动前的讨论真地非常重要。”
论文署名的问题最终可能会涉及到最高科学奖项的归属问题。Goran Hansson是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评审委员会主席,他说,如果科学界在共同作者问题上能达成一个标准,这将有助于我们的工作。他说:“我们仍然会非常地小心谨慎,但有个标准总会让工作容易一些。”
韩国科学家因署名承担责任
韩国首尔大学兽医学院教授黄禹锡因伪造人类克隆干细胞数据而身败名裂。首尔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于3月20日宣布:解雇黄禹锡;与此同时,另外6位教授和两篇克隆胚胎干细胞《科学》论文的共同作者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该纪律检查委员会暂时中止了4位教授的2~3个月的工作,在此期间他们只能领取三分之一的工资;另外2位教授受到一个月内削减三分之一工资的处罚,原因是他们对黄禹锡的干细胞论文没有任何贡献,却作为共同作者在论文上署名。
美国科学家夏腾因署名问题受到谴责
最近几个月里,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克隆专家吉拉尔德·夏腾(Gerald Schatten)受到该校“研究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ORI)研究正直调查委员会斥责,因为他在韩国科学家黄禹锡研究小组有关人类克隆干细胞研究中的贡献有限,却成为黄禹锡2005年《科学》杂志论文的高级作者。
科学家陷入多莉羊名利之争
1997年2月,随着英国罗斯林研究所向世界公布克隆羊多莉的诞生,伊恩·维尔莫特(Ian Wilmut)教授顷刻间以多莉羊缔造者的身份闻名全球,家喻户晓。但维尔莫特最近承认:多莉羊不是他培育的。据英国《卫报》报道,3月初在爱丁堡举行的雇员法庭上,维尔莫特说培育多莉羊的技术不是他研制的,他也没有实施过相关的实验,他的作用仅限于监督管理。而参与该实验的技术人员则声称自己的贡献被忽略了。 (以上文章主要来自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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