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研究全球指导方针出炉

【字体: 时间:2006年12月20日 来源:生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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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日前刊登了由14个国家的60名研究人员、伦理学家、科学期刊编辑和律师组成的辛克斯顿集团公布的干细胞研究指导方针。

  

生物通综合:“全球科技经济瞭望”日前刊登了由14个国家的60名研究人员、伦理学家、科学期刊编辑和律师组成的辛克斯顿集团公布的干细胞研究指导方针。

该集团希望中国等法律宽松的国家能采纳这些方针,让他们的研究人员按照国际标准工作。它还希望资助机构确保其资助的研究遵循这些新方针。

辛克斯顿集团就干细胞研究达成了以下共识:

        1.干细胞研究应努力将害处降至最小,而且,产生害处的任何风险应与预期的整体利益相当。科学家和临床医师应按照道德上公认的准则进行研究。



        2.法律拥有在干细胞研究领域促进或限制科学探索的巨大权力。法律制定者在规范科学时应该慎重。在国内和国际上颁布管理科学的法律或规定时,这些法律和规定应该是灵活的,以利于科学取得快速进步。



        3.科学家和临床医师有责任遵守法律。但是,他们还有权通晓法律,了解什么研究是允许的,什么研究是禁止的,了解任何一项禁令的权限和相关处罚,以便他们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



        4.在有法律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有所限制的国家,并没有明令禁止国际合作,研究机构不应该歧视和限制其研究者以科学与伦理诚实性外出从事研究的自由。



        5.法律制定者在限制公民进行不受法律管辖的干细胞研究时同样要慎重。只要是在法律上允许的国家进行科学和伦理上站得住脚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科学家们就应该可以自由地参与此项研究,无需担心在另一法律管辖下受到起诉、限制或歧视。



        6.重要的是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相互协商,与公众一起尝试制定干细胞研究的法规,以实现自由科学探究与社会价值间的最佳平衡。



        7.期刊编辑应鼓励作者在原稿中对其在所发表的研究中所起的作用进行清楚的描述,以阐明他们参与这项研究的适当性,居住在限制性法律较多的国家并与居住在许可法律较多的国家的同行合作的研究人员尤其应当这样做。



        此外,辛克斯顿集团就以下在全球背景下促进研究的科学与伦理诚实性的前瞻战略达成了共识:



        8.胚胎干细胞系是宝贵的资源,复制和科学合作对于科学进步来说极其重要。我们鼓励进行干细胞研究的的科学家将其得到的所有干细胞系交给国家和国际保存库,接受国际上公认的质量标准,使干细胞系和数据能够为公共所用。



        9.期刊编辑应支持和推行科学同行评议的高标准。对于提交发表的原稿中描述的产生干细胞系的研究,期刊编辑应该要求作者提交数据来证实该干细胞系的确实性,并说明作者如何遵守适当的细胞培养方法的公认标准,同时要求作者明确说明研究中使用的细胞来源。



        10.期刊编辑还应支持和推行干细胞科学中伦理诚实性的高标准。他们应要求科学家说明其研究符合当地的法律和政策,而且在适当情况下,说明其研究得到了相应的监管委员会的批准。作者们应提供影响其研究的所有利益冲突的声明。



        11.就道德评议委员会和资助机构等进行监督、规范和应用的目的而言,在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背景下,人体材料捐赠者应被视为人类受验者。



        12.我们鼓励建设公共数据库,库内有道德行为与指南的陈述、研究协议、同意书、向潜在的人体受验者和组织捐赠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它涉及干细胞研究伦理规范的文件。



        13.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学会及相关的专业组织应当通过与公众协商继续为干细胞研究和临床试验的道德行为制定指导原则。如果可能,这些指导原则应适用于国际干细胞研究,同时继续应对国际合作的挑战。



        14.资助机构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受资助的人愿意按照道德规范开展研究,并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国际指导原则。



        15.鼓励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为研究人员提供参与伦理讨论、评议和教育的机会。



        16.到了人体材料捐赠者被视为人体受验者的程度,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引起的很多伦理问题就可能会根据现有的国际伦理规范和管理人类受验者相关研究的政策文件得到适当的处理。但是,在进行干细胞研究方面即将出现的新的伦理挑战目前还无法通过国际道德规范或惯例得以适当的处理。迫切需要尽快发起全世界的力量来应对这些新问题,以便确保科学以伦理上公认的方式前进,并减少国际上各种反应对道德行为造成阻碍的可能性,这与现在各国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和核转移政策不同产生的情况相似。



        17.应采取措施就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标准和惯例达成共识,以便有信心地推进国际合作和研究,只要这些研究遵循科学界和学术期刊认为合理和有价值的标准和惯例。



        18.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介入该领域的科学家、哲学家、生物伦理学家、律师、临床医师、期刊编辑的国际合作,并与公众协商,确定这些标准和惯例应该是什么。



        19.在确定国际伦理标准和惯例的过程中,应该共同努力使全世界的人们围绕干细胞研究及其新应用的科学和伦理问题进行真诚和务实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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